1)第三十八章 国内商路的形成_致四千年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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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诺姆在自己的房子里,哼着歌腌着咸鱼。

  距离他将亚比该放置在所罗门王那里,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。

  如今马上就要到六月,热浪如火。五月份成熟的果子已经收割完毕,却马上又要到收橄榄的日子了。

  “今年可以多买点清油,另外下周可以买两只羊羔……”

  诺姆心中盘算着,手上的动作却不停。

  没办法,他现在的活计比以前多了不少。曾经的他只用干半天的活歇半天,还要来回一周时间前往耶路撒冷……现在他几乎每周都要从早干到晚。

  不过他也是乐在其中。

  毕竟夏天到了,这个时节的鱼最大的问题就是容易坏。基本上可以说当天卖不出去的,第二天就要臭了。

  对于这样的商品来说,哪怕是王每周派来收货的商队也是不要的。

  没错,商队——

  诺姆是真的没有想到,所罗门王真的把那个东西做了出来……而且还这么快,这么有效。

  从三个月前开始,每周都有祭司带队,率领二十位士兵、外带十余辆战车四处奔袭。

  最开始,他们还吓得村里的人不轻。以为是前来征税的新税务官……结果没想到他们居然还给钱。

  ——虽然只给市价的一半。

  在清楚他们并不是要强抢之后,村里的这些人的心态就渐渐平稳了下来。

  能卖出二十舍客勒的货物,我为什么要十舍客勒就卖给你们?于是村里人一半就是象征性的卖了一点东西给商队,权当是给祭司大人面子。

  而诺姆却是一股脑的,将自己制作的咸鱼全都卖了过去。

  他们村里的老人还暗中劝阻过他,让他不要这么实诚——他说着什么“你将这些东西卖给他们,不就等于是亏了一半的价钱吗”之类的话,无论诺姆怎么跟他解释都听不懂,坚持认为是诺姆亏了一半的钱。

  诺姆也懒得和他解释,只是去做了更多的咸鱼,并在下一周的时候卖了出去。

  第一个月,除了诺姆之外竟是没有一个人向商队出售大量的货物。他们仍然坚持自己步行或是驾车前往耶路撒冷,然后卖完东西再赶路回来。

  也因为他大量出售卖的很好的咸鱼,那个负责他们村的祭司也和诺姆混的比较熟了。他们还约定好,等下次来进咸鱼的时候,那个祭司会给他带几瓶耶路撒冷产的酒——当然也是付钱的,而且价钱和在耶路撒冷买的价格一样。

  从第二个月开始,终于有一些年轻人意识到诺姆挣的钱不光没有少,反而更多了——而且不是多一点半点,而是多了几倍的差距。

  因此不顾村里老人的劝阻,他们也将自己卖的东西卖给了商人。

  但是商人收东西的优先度也有差别。像是易碎的陶器、容易腐烂、撞坏的软质水果,商人一般就是最后才要,甚至就是坚决的不要。

  那些半价卖给商人货品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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