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民国农民钱粮负担-摘录《寻乌调查报告》_爱国军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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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部分为民国时期,一般老百姓应该负担的粮税。

  另外,我要告诉大家,本文是摘自老毛的《寻乌调查报告》。

  C.税捐剥削

  1.钱粮(1)地丁全县一千四百二十四两,每两还正税大洋三元,附税二角四分。它原本不是钱而是米,每石谷田完地丁米八勺(每十勺为一合,十合为一升),每升地丁米折成忙银六分四厘二,再照每两忙银折成大洋三元二角四分,约计每石谷田完大洋二分。相传从前安远典史杨霄远跑到北京皇帝老子那里,头上顶个盘子,盘子里面覆着许多酒杯子,表示安远、寻乌两县山多田少,手里拿着一篇奏文,上面写着“万顷山冈一线田”等等话头,请求减轻田赋,弄得那个皇帝大发脾气,说你那么个小官敢到我的面前上奏,我可不依,喝声推出斩首。然后拿了奏文一看,看到“万顷山冈一线田”的地方,却说“话还说得有理”,就批准他的奏文。因此安、寻两县田赋较之他处为轻。至今两县地主富农当每年完粮时候,还要拿些香烛到杨霄远庙里祭他一番。两个县城都有杨公庙。

  (2)官租篁乡全区,三标区一部分,城区也有一点,名曰“官田”。政府收官租不收地丁,共计九百四十多两,较之地丁贵得八九倍,大概每石谷田要完小洋二毛。为什么有这种官田呢明朝篁乡出了个“霸王”,名叫叶楷,盘据篁乡多年,与明朝皇帝作对,皇帝用计把他剿平,把所有篁乡全区叶楷管辖地方的田地充公,名曰官田,禁止买卖,只能用佃户与佃户之间转移田地的名义,叫做“顶退”。三标官田的来历与篁乡相同,那里曾为叶楷部属占据过。城区的一点小的官田,则因那里的人曾经犯了皇帝老子的法,因此没收了他的田来。

  (3)合计地丁、官租二项,合计银二千三百六十余两,每两折三元二角四分大洋,也不过七千六百四十余元。由于沙冲水破,逃亡孤绝,贫苦拖欠几种原因,每年有两成收不到手,实际只能收六千一百十二元左右。

  (4)苦甚上述田赋数量,每年不过六千一百余元,而县署用款如行政经费、司法经费、监所经费、人犯囚粮、慈善经费各项,每年须用一万余元,以之抵充,不足远甚。故到寻乌做官的人,莫不觉得苦甚,便一意勾结豪绅,借种种事故压榨贫民。至于烟、酒、屠宰等税,直接归省政府,不与县署相干,县署能指挥的只有田赋一项。

  (5)陋规县署钱粮经征柜上有几种陋规:第一是银水,每块钱至少吃去半毛至多一毛。譬如市价每小洋十二毛折大洋一元,粮柜上却要收十二毛半,全年六千一百余元,每年可吃银水三百多元,这是粮柜上的第一个大剥削。经征主任没有薪水,专靠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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